以下是关于工程欠款调解并跟踪督促履行的一些步骤和相关要点:
一、工程欠款调解
1. 收集证据与信息
要求双方提供工程合同,明确工程范围、价款、付款方式、工期等关键条款。这是确定欠款是否存在以及欠款金额计算的基础依据。
审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如工程变更单、签证单等。这些文件可以反映出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与原合同约定的差异,对确定最终的工程价款有重要意义。
了解双方的财务往来记录,包括已付款项、付款时间等,以准确计算欠款金额。
2. 确定调解参与方
除了欠款方(通常为发包方)和被欠款方(承包方)外,可能还需要涉及工程监理方。监理方可以就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提供客观的情况说明,有助于调解过程中对事实的准确判断。
如果工程涉及多方合作或有担保方,也应通知相关方参与调解。担保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其参与调解可以明确在欠款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分担。
3. 组织调解会议
选择合适的调解地点,可以是中立的第三方场所,如行业协会的会议室或专门的调解机构办公地点。这样的地点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调解氛围。
调解主持人要保持中立,引导双方陈述事实和诉求。例如,先让承包方陈述工程完成情况、欠款金额的计算依据以及自身面临的资金困难等情况;再让发包方陈述未付款的原因,如是否存在工程质量争议、资金紧张等情况。
在调解过程中,主持人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分析争议焦点。如果是工程质量存在争议导致欠款未付,可能需要引入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的意见;如果是发包方资金紧张,要探讨可行的付款计划。
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应明确欠款金额、付款方式(如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付款期限等内容。例如,规定发包方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金额为总欠款的30%,剩余款项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分期支付完毕。
二、跟踪督促履行
1. 建立跟踪机制
设定专人负责跟踪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该人员可以是调解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联系人。
制定跟踪时间表,按照付款期限的要求,提前一定时间提醒付款方履行义务。例如,在每期付款期限前5个工作日,通过书面通知(如电子邮件或挂号信)的方式提醒发包方准备付款。
2. 监督付款过程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付款,要求付款方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以确认款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
对于分期付款的情况,每一笔款项支付后,要及时与收款方核对收款金额,确保资金准确到账。
3. 应对履行中的问题
如果付款方未能按时付款,要及时了解原因。如果是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要督促付款方尽快解决并确定新的付款时间;如果付款方恶意拖欠,要根据调解协议中的违约条款采取措施。
调解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可能规定了拖欠方需要承担额外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被欠款方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调解机构也可以对拖欠方进行警告或采取其他约束措施。
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新的争议,如工程质量出现新的问题影响付款,要重新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以确定责任归属和解决方案。
通过有效的调解和严格的跟踪督促,可以提高工程欠款得到妥善解决的可能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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