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存转保”是指将存量商品房通过市场化方式转作保障性租赁住房。近期,多地持续推进这一工作,有效盘活了存量商品房,以下是相关情况: 推进情况发布征集公告:2024年以来,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90城(区)发布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例如,6月3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采取“常态化受理、分批次收购”方式,不设征集期限。6月9日,上海闵房集团旗下公司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房地产项目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项目落地实施:杭州、合肥等二线城市“收存转保”已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5月20日,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万科河语光年府2幢房屋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标志着杭州市本级首个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成功落地。5月底,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宣完成蜀山西宸原著项目的产权转移和资金支付,成为合肥市首个落地的“收存转保”项目。 主要做法确定收购主体:多地由地方国资平台作为收购主体。如大理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大理经开区范围内公开征集存量商品房或在建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盘锦市明确由市政府选定的国企作为收购主体。明确定价基准:以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加上合理利润为参考定价基准。例如,盘锦市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利润。也有部分地区以评估价值为准,如上海闵行区以房源评估价值作为收购价格的最终依据。优先收储户型:优先收储中小户型、品质达标的存量房源。大理州要求商品房户型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不少于拟收购项目总套数的70%。 资金来源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专项债券等。今年5月,浙江、四川率先发行收购存量商品房的专项债,金额分别为17.5亿元、1.7亿元。从已发行的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的专项债券来看,发行利率在1.3%至2.13%之间,期限分别为10年、20年、30年。 积极意义“收存转保”模式以市场化收购方式盘活沉淀商品房资源,优化了供给结构,具备政策持续性与财务可行性。同时,该模式有利于缓解房企经营压力、稳定市场预期,助推房地产市场企稳恢复,也为保障房供应提供了新路径,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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