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四招鲜”:
一、完善监管体系
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知识产权归属、数据使用规范等。例如,对于由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需要确定其版权归属是开发者、使用者还是属于公共领域。通过法律条文规定,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构建稳定的法律框架。
制定专门针对人工智能伦理的法律条款,规范人工智能在决策过程中的公正性、透明性等伦理准则。例如,在金融领域的信贷评估中,如果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要确保其不会因为算法偏见而对某些群体造成不公平的信贷拒绝。
2. 加强监管机构间协作
生成式人工智能涉及多个领域,如科技、通信、文化等。不同的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例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的监管,网信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和内容管理等。各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跨领域风险。
开展联合监管行动,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测试、上线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比如在产品上线前,多个监管部门共同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包括数据安全、算法伦理等多方面的审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强化数据治理
1. 确保数据质量和多样性
高质量的数据是生成式人工智能良好性能的基础。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标准,从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等方面进行评估。例如,在医疗领域,用于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数据,必须保证诊断信息的准确无误,否则可能会导致错误的诊断结果。
提高数据的多样性,包括不同来源、不同类型的数据。以图像识别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例,除了收集常见的图像数据外,还应包含各种特殊场景、不同光照条件下的图像,这样可以提高模型的泛化能力,使其在面对各种实际情况时都能准确识别。
2. 保障数据安全与隐私
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在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等环节进行加密处理。例如,在云计算环境下,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建立严格的数据访问控制机制,明确数据访问的权限和流程。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访问和使用数据。在企业内部,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能划分数据访问权限,如数据工程师可以进行数据的清洗和预处理工作,但不能随意将数据用于其他非授权目的。
三、提升技术可靠性
1. 优化算法设计
开发更高效、更稳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例如,改进深度学习中的生成对抗网络(GAN)算法,提高其生成图像、文本等内容的质量和真实性。通过优化算法结构,减少生成内容中的噪声和错误,使生成的结果更加符合预期。
研究可解释性算法,让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决策过程更加透明。在一些关键领域,如自动驾驶、医疗诊断等,可解释性算法能够让使用者理解人工智能是如何做出决策的,从而提高用户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的信任度。
2. 开展严格的测试评估
建立标准化的测试数据集和评估指标体系。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无论是文本生成模型还是图像生成模型,都应该在统一的测试数据集上进行性能测试,并且使用如准确率、召回率、F1值(适用于文本分类等任务)、结构相似性指数(SSIM,适用于图像质量评估)等量化指标来衡量模型的性能。
进行大规模的模拟测试和实际场景测试。例如,在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于智能客服系统之前,先在模拟的客户咨询场景下进行大量测试,然后再逐步推广到实际的客服业务中,不断收集反馈信息,改进模型性能。
四、加强人才培养与公众教育
1. 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在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涵盖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算法原理、数据处理、模型开发等内容。例如,计算机科学专业可以增加专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课程模块,培养学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人才培养项目。企业提供实际的项目和数据资源,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教学和研究力量,共同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业人才,如联合培养研究生,让学生在企业的实际项目中进行研究和实践。
2. 提高公众认知与素养
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普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应用领域和潜在风险。例如,举办人工智能科普展览、线上讲座等活动,让公众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如何影响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发展。
加强公众的数字伦理教育,提高公众对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的敏感度。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和不当使用,例如在社交媒体上,教育公众如何识别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虚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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