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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表彰活动冠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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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3-12-22 20: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行业协会商会是社会组织,其评比表彰活动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规管理。民政部作为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在评比表彰活动中,如欲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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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等词语,需要前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这一管理要求的目的是保障评比表彰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行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行业协会商会在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前,应进行正当程序,确保评选标准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可信度。

同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行业形象,行业协会商会还需关注评比表彰活动的社会意义和影响力。评比活动宜注重培养行业内优秀典型,表彰突出业绩和社会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发展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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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总之,行业协会商会在评比表彰活动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守公正原则,依法合规办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和行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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