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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登记可以免交住所使用证明?办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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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3-13 03: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为了简化企业登记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免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根据《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提交住所承诺书来替代传统的住所使用证明。

具体来说,企业在申请登记时,如果能够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就可以免于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1. 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
2. 房屋租赁合同;
3. 其他能够证明其对所登记住所有使用权的有效文件。

对于无法提供上述文件的企业,可以选择提交一份住所承诺书。该承诺书应当包含企业对所登记住所的使用权声明,以及承诺承担因住所信息不实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免除了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要求,但企业仍需确保所登记的住所信息真实、合法,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此外,企业在后续的经营活动中,如有变更住所等情况,也需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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