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在筑牢反电诈防火墙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诈骗分子的威慑层面
限制活动范围
金融领域限制
一旦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诈骗分子在金融机构的账户操作将受到严格限制。例如,银行可冻结其名下的银行账户,限制其新开账户、办理大额转账、网上支付等高风险业务。这使得诈骗分子难以将诈骗所得进行转移、藏匿,切断了他们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洗钱的路径。
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也会拒绝为被惩戒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如禁止其参与股票、基金等投资交易,限制购买高价值的保险产品等,从多方面压缩诈骗分子的金融活动空间。
限制社会活动
在出行方面,被联合惩戒的电诈相关人员会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工具。这不仅限制了他们的出行便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逃避法律打击的成本。例如,一个诈骗分子可能无法快速地在国内或国际间转移作案地点或躲避追查。
在住宿方面,星级酒店等高端住宿场所会拒绝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有助于在社会层面形成一种对电诈分子的监控网络,减少他们在社会中的隐藏空间。
从社会治理协同角度
多部门信息共享
联合惩戒涉及公安、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之间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能够及时交流与电诈相关的信息。例如,公安部门在侦破电诈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新型诈骗手段、诈骗分子的特征等信息,可以迅速传递给金融部门。金融部门则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可疑账户的监测和风险预警。
电信部门可以与公安部门共享异常通信数据,如频繁拨打国际长途、向大量号码发送短信的用户信息等。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注册企业、商户的异常经营信息提供给其他部门,共同排查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企业身份进行电诈的情况。
联合执法行动
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电诈的执法行动。例如,公安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对地下钱庄、非法支付机构等进行打击。这些地下钱庄往往是电诈分子转移资金的重要渠道,通过联合执法,可以从源头上遏制电诈资金的流转。
在打击电诈相关的网络黑产方面,公安部门与电信、互联网监管部门协同作战。对提供诈骗网站搭建、服务器租赁、域名解析等服务的网络黑产进行清理整顿,关闭一批涉嫌电诈的网站和网络账号,净化网络环境,减少电诈分子的作案工具和平台。
对社会公众的教育引导层面
增强公众信任
联合惩戒机制的存在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政府打击电诈的决心和能力。当公众看到诈骗分子受到多方面的严厉制裁时,会增强对社会安全环境的信任。例如,在一些电诈高发地区,群众可能因为担心受骗而对经济交往、网络交易等存在恐惧心理。联合惩戒措施的有效实施可以缓解这种恐惧,促进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开展。
提高防范意识
联合惩戒的宣传过程也是对公众进行反电诈教育的过程。通过宣传哪些行为会导致被联合惩戒,如出租、出借银行卡、身份证用于电诈相关活动等,公众能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电诈的危害以及与电诈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参与电诈或为电诈提供便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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