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自残骗保招数层出不穷以及涉及多家险企相关情况的一些分析:
一、骗保方角度
1. 经济利益驱动
高额赔付诱惑
对于一些投保人来说,保险赔付金额往往是一笔可观的资金。例如,在某些重疾险中,如果被诊断出符合赔付条件的重大疾病,可能会获得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赔付金。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部分人妄图通过自残这种极端方式来骗取保险金,以解决自身的经济困境,如偿还债务、满足过度消费需求等。
成本收益考量
某些人错误地认为自残所付出的身体伤害成本低于骗保成功后所能获取的经济收益。他们可能觉得只要伪装成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就能轻松骗过保险公司,而忽略了骗保行为一旦被识破所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
2. 侥幸心理作祟
理赔审核漏洞错觉
一些骗保者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审核存在漏洞,觉得自己可以通过精心策划来伪造自残成意外受伤的假象,从而顺利获得赔付。例如,他们可能认为在医院开具虚假的意外受伤证明相对容易,或者保险公司不会深入调查一些看似正常的受伤事件背后的真实原因。
低被发现概率的误判
由于保险理赔案件数量众多,骗保者往往心存侥幸,觉得自己的骗保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很低。尤其是在涉及一些小金额的保险赔付时,他们认为保险公司不会投入过多的人力和资源去仔细核查,从而大胆地实施自残骗保行为。
二、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与外部环境角度
1. 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因素
核保环节漏洞
在核保过程中,如果保险公司未能严格审查投保人的风险状况,如对投保人的既往病史、职业风险、投保动机等调查不充分,就可能为骗保行为埋下隐患。例如,对于一些短期内大量投保高额意外险且没有合理经济需求支撑的投保人,如果核保环节没有深入挖掘其投保背后的真实意图,就容易让骗保者有机可乘。
理赔调查能力局限
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团队力量相对薄弱,缺乏专业的调查人员和先进的调查技术手段。在面对一些复杂的自残骗保案件时,难以获取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是骗保行为。例如,对于一些伪装成意外摔倒造成骨折的自残骗保案件,如果没有专业的医学鉴定知识和有效的调查渠道,很难发现其中的破绽。
2. 外部社会环境因素
医疗机构管理问题
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如医护人员可能在未严格核实受伤原因的情况下就开具意外受伤证明。这就为骗保者提供了可利用的机会,他们可以通过贿赂医护人员或者利用医护人员的疏忽大意,获取虚假的医疗证明,从而向保险公司索赔。
缺乏有效联合监管机制
在保险行业、医疗行业以及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充分,导致在打击自残骗保行为时无法形成合力。例如,保险公司可能无法及时获取投保人在医疗机构的全部就诊记录和真实情况,而执法部门也可能对保险骗保行为的监管存在滞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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