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和片面的。
一、消费权利的平等性
1. 个人选择自由
月薪的多少只是反映一个人的收入水平,但并不能决定其消费的权利和资格。每个人都有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进行消费的自由。巴奴作为一家餐饮企业,提供的是餐饮服务,无论是月薪5000还是更高或更低收入的人,只要愿意并且有能力支付其菜品的价格,都可以选择去就餐。
2. 消费观念差异
月薪5000的人可能偶尔选择巴奴来享受美食、庆祝特殊的日子,或者只是单纯想尝试其特色菜品。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可能更注重美食体验,愿意在餐饮上进行一定的消费分配,即使收入不是非常高。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消费观念,不能以收入简单地划分是否“配”得上某种消费。
二、餐饮消费的多元性
1. 价格与消费层次
巴奴虽然可能在一些人眼中属于相对中高端的餐饮,但它也有不同价位的菜品组合可供选择。月薪5000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预算选择合适的菜品,比如选择几道招牌菜搭配一些较为平价的菜品,在自己的经济承受范围内享受巴奴的美食。
2. 消费的性价比考量
消费者在考虑是否去巴奴就餐时,也会综合考量其性价比。如果巴奴的菜品质量、服务和用餐环境等方面能够满足月薪5000消费者对于一次餐饮体验的期待,那么他们完全有理由去消费,而不是被无端判定为“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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