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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没挣到还背一身债?未成年人跑外卖被诱导分期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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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27 12: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多名17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向总台中国之声反映,他们在尝试跑外卖时,遭遇了租赁电动车“先用后付”陷阱,钱没挣到还背上了债务。相关情况如下:案例情况:安徽的殷同学17岁,年初完成当地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后,和朋友去杭州打工。他们看到招聘平台上“极速跑腿”公司发布的送外卖月入7000-10000元的信息后前往面试。随后,公司工作人员在未讲清条款的情况下,拿他们的手机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签订了12个月期的电瓶车租赁合约,每月租金699元,还在租赁小程序上签了装备费500多元分6期的合约。然而,第二天接单并不顺利,平台承诺的订单并未兑现,挣的钱不够还租金,他们便还了车。后来发现自己已欠了1000多元,且因未支付第一期钱款,接到了催收电话。公司回应:“极速跑腿”公司负责人表示已尽到告知义务,称不管租几天,都要把一个月的租金还了。其法务则认为,未成年人尝试打工就可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有效。法律解读: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18岁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虽然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一个未成年人为了体验社会去打暑期临时工,不能适用这个例外条款。这种先借钱再还钱的模式,超越了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涉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平台态度:线上即时配送平台方面表示,与“极速跑腿”没有任何合作关系,更不会雇佣未成年人送外卖,同时提醒新入职骑手要警惕“先用后租”“跑够700单免租”等说法。此类事件反映出部分不良商家利用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以高薪为诱饵,诱导其签订不合理的租车合同,从而谋取不当利益。家长发现后虽可主张撤销合同,但维权需走法律程序,较为繁琐。这也提醒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这类新业态的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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