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表态严惩“带病闯关”,面对24个跌停的造假股票,该如何处罚呢?

[XinWen.Mobi 原创复制链接分享]
www.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2-11 03: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带病闯关”和股票造假行为,法律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行为,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可以对相关责任主体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通常为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市场禁入。


2. 民事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如果法院判决确认了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3. 刑事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如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等,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包括罚金及有期徒刑。


在处理具体案例时,监管机构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违法事实、违法性质、违法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于连续跌停的造假股票,监管部门还会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对于受害投资者而言,了解自身权利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手机版|标签|新闻移动网xml|新闻移动网txt|全球新闻资讯汇聚于 - 新闻移动网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5-3-4 22:53 , Processed in 0.16094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消息来源网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