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文旅部专项治理不合理低价游及需要阻断利益链的相关分析:
一、不合理低价游的现状与危害
1. 现状
低价诱惑形式多样
在旅游市场中,不合理低价游常以超低价的旅游产品形式出现。例如,一些旅行社推出“99元两日游”“199元港澳游”等看似极具吸引力的旅游套餐。这些套餐往往在价格上远低于正常旅游成本,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和景区门票等费用的总和。
在线旅游平台上也存在此类现象,部分商家通过算法推荐等方式,将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推送给消费者,增加其曝光度。
涉及范围广
不合理低价游不仅出现在国内短途游线路,如周边农家乐游、城市周边游等,还广泛涉及国内长途游以及出境游。在国内长途游方面,像云南、海南等地的一些旅游线路被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困扰;在出境游方面,东南亚、日韩等热门旅游目的地的线路也有此类情况发生。
2. 危害
损害游客权益
游客在参加不合理低价游时,往往会遭遇服务质量严重下降的情况。例如,住宿安排在偏远、设施简陋的酒店,与宣传的标准相差甚远;餐饮方面提供低质量、不卫生的食物。
导游可能会在行程中强制游客购物或参加额外付费项目。如游客不配合,就会受到导游的言语威胁、辱骂甚至被弃置途中,严重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和人身安全。
扰乱市场秩序
不合理低价游以不正常的低价竞争手段,破坏了旅游市场的正常价格体系。那些合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且价格合理的旅游企业,在这种不公平竞争下,可能会面临客源流失、经营困难的局面。
这种现象的存在也容易滋生一些不良旅游经营主体,导致旅游市场鱼龙混杂,降低整个行业的信誉度。
二、利益链的构成与运作机制
1. 利益链构成
组团社与地接社
组团社为了吸引游客报名,以不合理的低价推出旅游产品。然后,将游客“卖”给地接社。地接社在接到游客后,为了获取利润,往往会在游客身上做文章,如安排游客大量购物或者参加高价自费项目。例如,组团社以100元/人的价格招揽游客,将游客交给地接社时,地接社可能需要向组团社支付一定的“人头费”,而地接社则要通过游客购物等方式弥补成本并盈利。
购物场所与导游
购物场所与旅行社、导游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利益关系。购物场所为了获取客源,会与旅行社签订协议,按照游客的到访量或者游客的购物金额,向旅行社支付回扣。导游也从中获取提成,有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完全依靠游客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来获得收入。例如,游客在某玉石购物店购买1000元的商品,购物店可能会将500元作为回扣分给旅行社和导游。
2. 运作机制
前端低价揽客
旅游经营商在营销时,利用消费者追求低价的心理,在市场上投放价格极低的旅游产品广告。这些广告往往夸大旅游的性价比,模糊旅游产品的实际内容和服务标准,吸引大量消费者报名。
后端盈利补偿
在游客踏上旅程后,旅行社和导游通过安排游客进入合作的购物场所或者参加自费项目来获取收益。购物场所会抬高商品价格,以确保在向旅行社和导游支付回扣后仍有利润。导游则会采取各种手段,如诱导、欺骗甚至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来实现利益链后端的盈利补偿。
三、阻断利益链的必要性与难点
1. 必要性
从根本上治理问题
只有彻底阻断不合理低价游的利益链,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这种不良现象的产生。如果不切断利益链,仅仅对个别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旅游经营主体可能会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继续从事不合理低价游业务,无法实现对不合理低价游的长效治理。
保护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阻断利益链有助于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旅游市场竞争环境。合法经营的旅游企业能够在健康的市场环境中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旅游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同时,也能提升游客对旅游市场的信任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参与旅游活动,促进旅游消费市场的繁荣。
2. 难点
隐蔽性强
不合理低价游利益链中的各方为了逃避监管,往往采用非常隐蔽的操作方式。例如,购物场所与旅行社之间的回扣协议可能是口头的或者采用一些模糊的财务处理方式,难以被发现。导游与购物店之间的提成操作也可能在私下进行,没有留下明显的书面证据。
涉及多方协同监管难
利益链涉及组团社、地接社、购物场所、导游等多个主体,需要旅游、市场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协同监管。然而,不同部门之间在信息共享、执法标准、执法权限等方面存在差异,容易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的情况,增加了阻断利益链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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