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实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对“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完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能力有关工作作出部署。以下是该工程的相关信息:
目标:立足教育强国建设新要求,围绕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师教育院校,打造支撑引领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与战略支柱。以培养未来教师科学能力、实践能力为重点,硬投资和软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能力,着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一流水平的教师教育学院、学科专业和课程,构建自主的教师教育学科体系。
具体要求:从构建教师人才培养新模式、搭建教师教育研究新平台、夯实教师教育改革新支撑、建设引领服务社会新高地及开创教育国际交流新局面等5个方面对建设单位提出要求。具体包括开展区域教师队伍需求预测分析,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教师队伍需求联动机制,大力发展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动“本硕一体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大实验教学、实习实践在师范生课程中的比重,保障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8周;支持高校教师参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将其从事教师培训等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纳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工作量;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将对基础教育的服务能力和贡献度作为评价导向等。
实施方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教师培养需求,规划教师教育院校建设布局,明确建设单位的基本条件,强调属地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和支持,根据院校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分批次支持一批高水平教师教育院校建设。同时,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现有资金渠道,强化对建设单位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资金保障,并在“双一流”建设、人才工程项目、科研平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