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具体措施如下: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为台资企业构建“区域股权市场 - 新三板 - 沪深交易所”的进阶式培育通道。在闽台企可先通过“台资板”进行规范培育和信用积累,再转板至更高层次资本市场,降低上市门槛与成本。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依法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外债、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境内股权再投资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以及非金融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支持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内企业办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台资企业可借此打通两岸资金调拨通道,降低跨境结算成本和汇率风险。这些措施着眼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通过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为在闽台资企业提供更便利的上市条件和金融服务,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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