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莫将视频类产品当“玩伴”的原因
1. 对视力发育的影响
婴幼儿的眼睛还在发育阶段,视网膜、晶状体等结构较为脆弱。视频类产品发出的光线,尤其是电子屏幕的蓝光,具有较高能量。长时间暴露在这种光线下,会增加视网膜黄斑病变的风险,并且可能导致近视等视力问题过早出现。例如,研究发现,每天观看电子屏幕超过一定时间(如1 2小时)的婴幼儿,近视发生率明显高于观看时间较短的婴幼儿。
2. 对认知发展的干扰
视频类产品提供的是一种被动的信息输入方式。婴幼儿的认知发展需要通过与真实环境、真实人物的互动来实现。例如,与父母的面对面交流,婴幼儿可以看到父母的表情、听到语音语调的变化,还能感受到肢体动作等多方面的信息,这有助于他们理解语言、情感和社交信号。而视频中的内容虽然丰富,但缺乏这种互动性和即时反馈,可能会干扰婴幼儿正常的认知发展模式,导致他们在注意力、语言学习、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出现发展滞后的现象。
3. 对社交能力培养的阻碍
社交能力的培养是婴幼儿早期发展的重要部分。当婴幼儿将视频类产品作为主要“玩伴”时,他们减少了与家人、同龄人互动的机会。例如,在家庭聚会中,如果婴幼儿一直盯着视频类产品,就无法学会如何与亲戚朋友的孩子进行合作游戏、分享玩具等基本社交行为。长此以往,在面对真实的社交场景时,他们可能会表现出退缩、不知如何与人交流等问题,影响其良好社交能力的形成。
4. 对睡眠质量的影响
视频类产品发出的光线和声音刺激会影响婴幼儿的生理节律。尤其是在睡前观看视频类产品,屏幕的光线会抑制褪黑素的分泌,使婴幼儿难以入睡或者睡眠质量下降。例如,经常在睡前观看动画片的婴幼儿可能会出现入睡困难、夜间易醒等睡眠问题,而睡眠不足又会进一步影响他们的身体发育和情绪状态等。
5. 对运动能力发展的限制
婴幼儿在运动中探索世界,锻炼肌肉力量、平衡能力和协调能力。如果过度依赖视频类产品,他们会减少活动时间。比如,原本应该用于爬行、站立、行走等练习的时间被坐在屏幕前观看视频所占据,这不利于大肌肉运动的发展。同时,精细运动能力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实际操作玩具、抓握物品等活动来实现,视频类产品无法提供这样的实践机会,可能导致运动能力发展迟缓。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的举措及意义
1. 举措
健康宣教方面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向家长和社会大众宣传科学的婴幼儿养育知识,强调避免过度使用视频类产品,倡导以亲子互动、自然环境探索等方式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例如,制作科普宣传手册、短视频等资料,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家长视频类产品对婴幼儿可能造成的危害。
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中的作用。培训基层医护人员,使其具备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的能力,包括对家长进行养育咨询、发育监测等服务。例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可以定期为婴幼儿进行生长发育评估,同时为家长提供个性化的养育建议,指导家长如何根据婴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宜的游戏活动、语言交流等,而不是依赖视频类产品来“哄孩子”。
政策支持方面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例如,对开展高质量婴幼儿早教服务(注重互动体验、避免过度使用电子设备)的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资金支持,同时规范早教市场,确保服务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2. 意义
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从身体发育来看,正确的早期发展服务有助于婴幼儿身体各器官系统按照正常的规律发育,减少因不良养育方式(如过度依赖视频类产品)带来的健康风险。从心理和社会能力发展方面,良好的早期发展服务能使婴幼儿在积极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成长,形成健康的人格、良好的社交能力和认知能力,为其一生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提升家庭养育质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为家长提供了科学的养育依据和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家长能够更好地陪伴婴幼儿成长,提高亲子关系的质量,同时减轻家长因不恰当养育方式(如过度依赖视频类产品来安抚孩子)可能产生的焦虑情绪,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推动社会整体发展
健康成长的婴幼儿是社会的未来资源。通过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提高了整个社会的人口素质,减少了因早期发育问题可能带来的教育、医疗等社会成本的增加,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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