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新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一、使用原则方面
1. 强化必要性原则
在新标准中更加严格地强调只有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允许使用。这意味着企业不能随意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充分的技术理由,如为了改善食品的品质、延长食品的保存期、便于食品的加工等合理需求。
2. 明确使用目的标识
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目的必须明确标识,例如在食品标签上要准确说明使用某种添加剂是为了防腐、增味还是调色等。这有助于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中添加剂的作用,增强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知情权。
二、品种与范围方面
1. 添加剂品种的调整
新增品种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出现,一些新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被允许使用。例如某些新型的酶制剂,它们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能够更高效地进行生物催化反应,如用于改善面粉的烘焙性能或提高果汁的澄清效果。
淘汰部分品种
对一些安全性存在争议或有更安全替代品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进行淘汰。例如部分人工合成色素,由于可能对儿童健康存在潜在风险等原因,被逐渐限制或禁止使用。
2. 使用范围的修订
对许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进行了重新评估和调整。例如,某种防腐剂可能原来允许在多种食品中使用,经过重新评估后,限制其只能在特定类型的食品中使用,如仅可用于高酸性的罐头食品中,以降低消费者的摄入风险并确保在该使用范围内能够有效控制食品的变质问题。
三、安全性评估方面
1. 采用新的评估技术和数据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估中采用了更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基因检测技术可用于评估转基因来源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潜在的基因风险。同时,对评估所需的数据要求更加全面和严格,包括要求更多关于添加剂在不同人群(如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中的代谢情况和长期健康影响的数据。
2. 考虑累积风险
新标准不仅仅关注单个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还开始考虑多种食品添加剂在人体内的累积风险。因为消费者往往会同时摄入多种含有不同添加剂的食品,这些添加剂可能会在体内产生协同或叠加效应。例如,多种具有相似化学结构或作用机制的添加剂,在评估其安全性时要综合考虑它们在体内的累积暴露量是否会超过安全阈值。
四、标识规定方面
1. 标识内容细化
在食品添加剂的标识方面更加细化,除了必须标明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外,对于复合食品添加剂还要求标明各单一品种的名称,并按照含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例如,在一种复合调味料中使用了多种增味剂,标签上要清晰列出每种增味剂的具体名称及其在复合添加剂中的含量比例。
2. 过敏信息标识要求提高
如果食品添加剂是由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加工而成,如某些由大豆蛋白为原料生产的乳化剂,可能需要在标签上标明过敏信息,以保护过敏人群的健康。这有助于消费者特别是过敏体质者准确识别食品中的潜在过敏原,避免误食导致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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