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农业农村部智慧农业技术装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评估遴选的一般程序和要求:
一、评估遴选程序
1. 申报
符合条件的机构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通常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如法人资格证明、人员组成等)、技术能力(如已具备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方法等)、质量管理体系(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以及相关工作业绩等方面的内容。
申报机构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指定部门。
2. 形式审查
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申报机构是否具备基本的申报条件等。
例如,审查申报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涵盖相关的检验测试业务;检查申报材料中的人员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有效等。
3. 现场评审
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般由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质量管理专家等组成。
现场评审内容包括机构的实验室环境条件(如实验室的布局、温湿度控制等是否满足检测要求)、检测设备的配备与运行状况(设备的先进性、准确性、是否定期校准等)、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现场试验、操作演示等方式考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查看文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质量控制等)等方面。
专家评审组根据现场评审情况形成评审意见,并出具评审报告。
4. 综合评估
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结果和现场评审报告,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考虑申报机构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入围的智慧农业技术装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候选名单。
5. 公示与公布
将综合评估后的候选机构名单在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等指定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若干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反馈意见。如无异议,正式公布农业农村部智慧农业技术装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名单。
二、要求
1. 技术能力方面
检测设备
应具备先进、齐全的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检测设备,如针对农业传感器,需有高精度的测量仪器,能够检测传感器的灵敏度、精度、稳定性等参数;对于农业智能装备,要有相应的机械性能测试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检测设备等,以满足对装备的作业性能、可靠性、智能化程度等方面的检测需求。
检测技术方法
掌握与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检测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同时,鼓励具备自主研发和应用先进检测技术方法的能力,如针对新型农业物联网设备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检测技术、农业大数据平台的性能评估技术等。
人员技术水平
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如农业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知识。技术人员要熟悉智慧农业技术装备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掌握检测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并且,要求有一定比例的技术人员具备中高级职称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 质量管理方面
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一系列质量管理文件。质量手册应明确机构的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程序文件要详细规定各项检测工作的流程和控制要求;作业指导书则针对具体的检测项目提供操作规范和技术指导。
质量控制措施
在检测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如定期进行设备校准和期间核查,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使用标准物质进行质量监控,验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对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异常情况等。
3. 其他要求
独立性与公正性
申报机构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保证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商业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干扰,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行业代表性与服务能力
在智慧农业技术装备领域应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能够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能够为智慧农业技术装备的生产企业、用户等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为推动智慧农业产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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