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推出18项具体举措。这是全国首个系统性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双向赋能”机制的政策文件。具体内容如下:构建多层次商业保险产品体系: 拓宽保障内容:鼓励开发涵盖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等多领域的健康险,重点支持团体健康险发展,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创新药械纳入“沪惠保”,持续扩大覆盖面,打造特色“沪”系列健康险,开发覆盖不同人群的创新药械专属产品。 发展护理保险:加快开发居家、社区及机构护理保险,探索服务标准,推动养老金融与护理保障衔接。 放宽投保限制:合理放宽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群体的投保限制,运用大数据精准定价,让“一老一小”、患病人群等能获得更可及的商业健康保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 建立多方共付模式:建立医保、商保、慈善、药企等多方共付模式。明确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考核,鼓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的创新药械,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的,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 推动商保药企合作:探索商保参与药品集采、新药上市、按疗效付费等机制,提升创新药可及性与可负担性。推动商业健康保险数据赋能: 深化数据共享:在安全合规前提下,推动医疗、医保、商保数据合作共享,完善数据共享维度,扩大数据共享范围,为商保产品设计、精算定价等提供数据支持。 优化结算模式:优化医保与商保同步结算模式,协同“上海保险码”平台,完善直赔服务流程,推进更多医疗机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和国际医疗业务接入平台,实现二三级医院全覆盖,探索将直赔服务扩展到医院特需部、国际部。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创新: 优化医保账户使用:优化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项目和个人税优健康保险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团体健康险,其个人承担部分经授权后,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开发创新产品:鼓励开发创新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建立“监管沙盒”试点机制,对带病体保险等创新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展创新试点。 探索共保模式:探索建立共保模式服务新兴重点领域,鼓励保险公司组成投资联合体,共同服务风险高、保障需求强烈的新兴重点领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跨境收付费便利化,支持商保与国际医疗机构合作。鼓励企业用足税优政策购买补充医保险,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健康险公司,支持浦东新区试点创新药综合改革。这些措施围绕创新药械应用和患者支付的核心痛点,全面加强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协同,将有力提升上海市民的健康保障获得感,显著优化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生态,对上海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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