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1.4万亿斤左右粮食产量新目标,以下三件大事至关重要:
一、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1. 严守耕地红线
严格管控耕地用途
加强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监管,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管制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例如,优先保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耕地需求,防止耕地被违规用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特别是严禁在耕地上违规建设别墅、高尔夫球场等。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卫星遥感、实地巡查等手段,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
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有效实施
在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时,必须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一方面,要严格把控补充耕地的质量验收标准,不能简单地以数量充抵质量;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补充耕地的新途径,如通过对宜农荒地的开发、对低效建设用地的复垦等方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2. 提升耕地质量
土壤改良与肥力提升
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问题开展改良工作。例如,在酸性土壤地区,推广施用石灰等碱性物质来调节土壤酸碱度;在土壤贫瘠地区,通过增施有机肥、推广绿肥种植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同时,根据土壤肥力状况进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建设高标准农田
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做到能灌能排,提高农田的抗旱涝能力;建设田间道路系统,便于农业机械作业;推广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
1. 种业创新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加大对我国丰富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普查、收集和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的种质资源库,对收集到的各类种质资源进行妥善保存,同时开展种质资源的鉴定评价工作,挖掘其中的优良基因。例如,对野生稻等野生作物资源进行深入研究,发现其中蕴含的抗病、抗逆等优良性状基因,并将其应用到现代育种工作中。
推进育种技术创新
加大对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在育种中的应用研究。例如,利用基因编辑技术精确改良农作物的性状,培育出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育种,提高育种效率和准确性。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加强合作,建立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加速新品种的研发和推广。
2. 农业技术推广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待遇和业务水平,确保有一支稳定、专业的农技推广队伍。例如,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让农技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的农业技术成果。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的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格局。
推动农业技术集成应用
在农业生产中推广集成化的农业技术模式。例如,将优良品种、精准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集成应用到粮食生产中。以水稻生产为例,推广优质高产水稻品种,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浅湿干交替灌溉以及生物防治病虫害等技术,实现水稻的高产高效生产。
三、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
1. 政策支持
完善粮食补贴政策
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例如,将补贴与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等挂钩,对种植面积大、产量高的农户给予更多补贴。同时,优化补贴结构,增加对绿色生产、地力提升等方面的补贴,引导农民采用可持续的种粮方式。
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根据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合理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在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及时启动托市收购,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障种粮农民的基本收益。并且,要加强对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 经营收益提升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土地流转,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集中经营实现规模效益。例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采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技术,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政府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流转、金融信贷、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支持服务。
延长农业产业链
推动粮食产业向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发展。例如,对小麦进行深加工,可以生产出面粉、面条、饼干、酒精等多种产品;对稻谷进行深加工,可以生产出大米、米粉、米糠油等。通过延长产业链,增加粮食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民在粮食产业链中的收益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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