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知识产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
1. 明确权责关系
清晰划分自治区与市、县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有助于避免各级政府之间在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上的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例如,在专利资助方面,明确哪一级政府负责哪类专利资助的资金安排,使得政策执行更加顺畅。
2. 提升治理效能
通过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能够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各级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事权范围和财政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政策。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明确各级的支出责任后,能够形成更加有效的保护体系,从基础的侵权查处到高端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都能得到合理的财政支持。
二、主要内容
# (一)财政事权划分
1. 知识产权创造方面
自治区事权
自治区负责统筹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制定、宏观政策研究等事务。例如,制定全区统一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引导知识产权创造的方向,如鼓励特定产业如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价值专利创造。
市县事权
市、县则更多地承担本地区知识产权创造的具体工作,如组织本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申报培训,鼓励本地特色产业(如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商标注册、地理标志申请等。
2.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自治区事权
自治区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调、重大侵权案件查处的指导等方面承担事权。例如,在涉及多个市的知识产权侵权大案要案中,自治区能够发挥协调指挥作用,调配资源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市县事权
市、县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日常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包括对本地市场侵权行为的巡查、查处等。像在本地的商场、超市等地查处假冒商标的商品等侵权行为。
3. 知识产权运用方面
自治区事权
自治区可以负责搭建全区性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例如开展全区性的知识产权拍卖会,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利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
市县事权
市、县则负责挖掘本地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需求,组织企业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对接等工作。如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与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洽谈专利许可使用等事宜。
4. 知识产权管理方面
自治区事权
自治区承担全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管理制度的制定等事权。例如制定全区统一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规范等。
市县事权
市、县负责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与报送等工作。例如对本地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 (二)支出责任划分
1. 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
对于一些共同的财政事权,如全区性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自治区和市、县可以根据一定比例分担支出责任。例如,自治区承担主要的活动策划、资料制作等费用,市、县承担本地宣传场地租赁、人员组织等费用。
2. 区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支出责任
在知识产权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查询服务等,自治区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确保市、县有足够的资金提供服务。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如企业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则更多地由受益企业自行承担或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政府在政策引导方面发挥作用。
三、对广西发展的影响
# (一)促进创新发展
1. 激励企业创新
明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使得知识产权创造相关的扶持政策更加稳定和可预期。企业在明确各级政府的支持方向后,会更积极地投入研发资源进行创新,因为他们能够更好地规划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例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明确各级政府对知识产权指标的支持政策,有助于企业提前布局专利申请等工作。
2. 推动产业升级
从地区整体产业发展来看,有利于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升级。例如在智能制造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增强和运用效率的提高,可以吸引更多的高端创新要素集聚,促使企业加大在关键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布局方面的投入,提升整个产业的附加值。
# (二)提升区域竞争力
1. 优化营商环境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后,能够构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特别是那些对知识产权保护要求较高的创新型企业。例如,外资高科技企业在考察投资环境时,看到广西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会更愿意将先进的技术和项目落地广西。
2. 加强区域合作
在知识产权领域明确财政事权后,广西在与其他地区的区域合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例如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广西可以依据自身明确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在知识产权协同创造、保护和运用等方面与其他省份开展更深入的合作,提升广西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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