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轩提到的“让欺诈发行和内幕交易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反映了公众对于打击金融犯罪的强烈愿望。在法律层面,这要求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以及提高违法成本。
首先,立法机关需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条文来界定欺诈发行和内幕交易的行为,并对这些行为设定高额的罚金和长期的监禁作为惩罚。例如,中国的《证券法》和《刑法》中都有关于欺诈发行和内幕交易的条款,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监管机构必须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利用技术手段提升监测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同时,监管部门应当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合作,形成国际间的监管合力,因为金融市场的全球化使得跨境金融犯罪愈发常见。
再次,法律实施过程中,司法机关要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格的调查取证,确保证据确凿,审判过程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才能使判决结果具有说服力,起到震慑潜在违法者的作用。
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参与也是不可或缺的。通过媒体曝光、投资者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鼓励民众积极举报可疑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一个公平、透明的金融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实现田轩所说的目标,需要法律、监管、司法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一个严密的防控体系,从而有效打击欺诈发行和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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